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大湾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重大贡献
日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开发布,这份纲领性文件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划,将大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结构科学、集约高效的大湾区发展格局,最终打造成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以及世界级城市群。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对于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进香港、澳门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实化,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力、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
按照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还要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这是立足全局和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谋划。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充分认识和利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港澳独特优势和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为港澳发展注入新动能,为港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港澳同胞到内地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支撑。《纲要》要求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建成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通过区域双向开放,构筑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对接融汇的重要支撑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港澳独特优势,创新完善各领域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内地与港澳互利合作。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促进协调,统筹兼顾,实现共享式发展。既能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又能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尤其是可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引领作用,统筹珠三角九市与粤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
《纲要》提到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大湾区经济运行仍存在产能过剩、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平衡不匹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一国两制”下,粤港澳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属于不同关税区域,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内部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协同性、包容性有待加强。
正因如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内在的迫切性,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具有支撑引领作用,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新时代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创新大湾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破解合作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新契机。广东要担当起重要责任主体的职责,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动协同港澳做好各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规则相互衔接,交通紧密连通,打造充满活力的湾区大市场,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大湾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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